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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5-05-11 10:09:12 人气: 资料来源:)

中共宁晋县委

宁晋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安排部署,推动宁晋新一轮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人才强县战略

1、围绕全县发展,科学统筹人才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方针,把“引才、育才”作为着力点,大力实施人才引进“双百计划”和人才培养“221工程”,力争用3-5年时间,引进100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100名高技能人才;重点培养200名党政后备干部,培养200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1000名农村实用人才。

二、加强两支队伍建设

2、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着力提升党政人才的执行力、服务力和创新力,每2年轮训一遍科级干部,每3年轮训一遍股级干部。通过选派干部到基层任职,到经济发达地区和上级部门挂职,到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一线锻炼等方式,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党政人才队伍。

3、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提高发展能力。依托宁晋总商会,有计划的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加紧组建宁晋商会,最大限度凝聚宁商力量。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宁商外出行”和“宁商投资兴业座谈会”,为企业家来宁投资创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通过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国内知名高校专题研修、邀请知名学者专家来宁授课、举办企业家沙龙和各类培训等方式,打造一支具有“勤奋睿智、崇德诚信、创新包容、互利共赢”精神的企业家队伍。

三、提升三类人才素质

4、培育专业技术人才。围绕全县重点产业、重点项目以及重大科研项目,加紧培养电线电缆、机械制造、纺织服装、盐化工、光伏产业和生物制药等领域的高级人才和急需人才;切实抓好农业、教育、文化、卫生、住建、规划、环保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深造和知识更新,培养一批学术、技术骨干。

5、扩充技能人才。突出职业素质培养和职业技能提升,通过学校培养、社会培训机构授课、岗位实训、自学提高等方式,有计划的培养光伏、电线电缆等行业紧缺技能型人才。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要求,积极参与省市“金牌工人”、“能工巧匠”、“邢襄技能大奖”等选拔培养工作,努力打造一支以中级技工为主体,高级技工、技师为骨干,适应经济发展、技术进步需要的复合型高技能人才队伍。

6、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突出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现代农业发展和创业创新需求,积极落实农村青年人才开发工程,建立全县农村青年人才库,实施分类培养、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各种协会组织作用,以农村干部、生产能手、经营人才、能工巧匠为重点,利用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培训载体,积极开展各类培训,大力开展“送教下乡”,推行“持证下田”,力争每个村培养3-5名农村实用人才,发挥其带头致富和管理引领作用。

四、拓宽人才引进渠道

7、开辟绿色通道。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一般每两年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次事业人员。对于师范类、医学类、农林牧水类等专业的普通全日制本一毕业生和其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每年可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分若干批进行选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来宁就业,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为解决政法系统人才结构性短缺问题,探索试行公务员聘任制。人才引进工作要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及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8、搭建人才引进平台。围绕主导产业转型升级,依托晶龙、玉锋、永进等企业,建立光伏、生物制药和电线电缆研究院,发挥研究院产品检测、新品研发、人才培训、人才聚集、决策咨询等作用,为加强企业与高校合作,搭建平台、筑巢引凤。加快产学研基地和科技中心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京、沪等人才密集地区设立研发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吸引京沪人才向企业聚集。力争到2015年,我县企业在北京设立研发机构,在全国各大城市设立人才工作站,为县外优秀人才和团队到我县投资创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9、建立柔性引才制度。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建立人才、项目、智力相结合的引进机制,采取项目合作、技术入股、技术承包、人才租赁以及联建重点实验室、研究院等方式引进智力。对人才的柔性引进,尤其是特殊人才的引进,可实行一事一议的灵活政策。柔性引进人才的待遇,由人才主体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柔性引进的人才,可参与我县的各种评先评优。对来宁长期工作的优秀人才,可授予“宁晋县荣誉公民”称号,作出突出贡献的授予“宁晋县功臣”称号,并予以重奖。

五、完善人才激励政策

10、落实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对工作需要,符合任职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可直接聘用担任相关部门及事业单位的领导职务,最高可安排正科级职务。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带资金到宁晋创业投资的,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和市级科研项目(课题)以及在我县(包括户口不转)企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按照《宁晋县引商引资引智22条(试行)》落实相关待遇。

11、完善人才奖励机制。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县管优秀专家”评选工作,选拔30名县管优秀专家,并给予每人每年1800元补贴;按照省、市要求,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农村青年拔尖人才”评选活动,并给予每人2000元至5000元一次性奖励资金;设立“促进宁晋发展突出贡献人才奖”,参照《宁晋县引商引资引智22条(试行)》给予奖励。

12、做好人才社保、安居和家属子女安置。对来我县企业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高层次人才,住房由企业提供或县政府进行调剂,同时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关系转接手续,社会保险关系不能转移的,经审定后由用人单位补登记、补缴费。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对口安置;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在全县范围内就读,并享受义务教育待遇。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3、进一步完善党管人才格局。按照党管人才原则,县委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和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政府人才工作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建立和完善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总体谋划和宏观指导,切实提升全县人才工作水平。

14、健全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会议制度,加强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各成员单位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向领导小组述职一次。试行人才工作目标考核制度,不断强化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抓人才工作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做好人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15、加大对人才工作的资金投入。设立“宁晋县人才发展资金”,专门用于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奖励,每年按50万元额度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以各种形式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对企业研发机构(研究院)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由县财政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16、加强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借助各类媒体,运用多种方式宣传我县人才工作相关政策和各单位人才工作典型经验。不定期召开座谈会、现场会,积极推广人才工作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人才、爱护人才、竞相成才的浓厚氛围。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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